資訊科技教育的我見 (作者:陳葉祥)

近數年,香港大力推行資訊科技在教育上的應用,而在未來,教育署更規定學校課程要有百分之二十使用資訊科技。到底使用資訊科技在教學上的優、缺點在那堙H而資訊科技的普及對教學又有什麼衝激呢?這是本文要討論的重點。由於筆者對數學較熟悉,本文的例子均以數學教育角度討論,但實際上筆者相信其他科目情況也是相似。

資訊科技在教學上的優點

在這資訊科技的年代,曉得使用電腦似乎成為將來就業一個重要條件。因此,讓學生早點接觸及嘗試使用電腦似乎是合理的。但是,應用資訊科技於教學上與及教學生使用資訊科技是兩回事。筆者只討論前者。適當地在教學上應用資訊科技至少有三個好處:第一,利用資訊科技較易製作出多媒體的教具,透過圖畫或聲音,不獨能提高學生的學習動機,更能配合學生的認知層面,尤其是較年幼的學生。不過,筆者要補充一點,只有用得適當的圖畫聲音才有幫助,用得太多可能會適得其反。第二,資訊科技可以幫助製作一些互動的教材,例如,可使用Authorware或其他類似軟件製作測驗或練習,學生可透過電腦即時得到回應,電腦亦可同時調校合適的練習程度。第三,加強對圖形理解。例如:利用sketch-pad教授幾何的性質。而筆者亦曾嘗試在課堂上利用圖像計算機(Graphic Calculator )教授二次圖像(Quadratic Graph),效果相當好。當然,利用資訊科技在教育上有許多其他優點,但是,是否沒有它的限制呢?這是下一段要討論的內容。

資訊科技在教學的限制

首先,有一些所謂使用資訊科技的方法,(例如,應用Powerpoint)並非真正使用資訊科技,因為它根本毫無發揮其好處。曾有一位教授,上課時把筆記利用Powerpoint投放在白板上,但不懂得使用該儀器,花了十五分鐘才弄妥。若果這事在中學課堂上發生,一個三十五分鐘的教節,花了十五分鐘在這些無謂的時間上,是否有點說不通!而且這十五分鐘內亦極有可能引秩序上的問題。但這仍不是使用資訊科技在教學上最大的限制。

使用資訊科技在教學上最大的限制在於虛擬與真實的分別。舉例,上文提及我們可以利用電腦繪畫圖像,幫助教育,但是,由於誤差問題,(例如不連續點的處理)電腦的圖像往往會有誤導,若果教師不留意這點便會令學生產生混淆。所謂「物極必反」,適當應用資訊科技在教學上的確可以協助教學;但是,在使用時要特別小心,一來不要為了使用而使用;(因此,筆者不贊成硬性規定在課當上有多少百分比是使用資訊科技;「用到就用」似是更好方針。)另外,用時也要小心,不要因此而帶入誤導的概念。本文最後一節是提出資訊科技的普及對教學帶來的衝激。

資訊科技的普及對教學帶來的衝激

現時電腦普遍,很多學生均可透過互聯網或其他途徑獲取很多知識,教師再不是知識的「獨家代理人」。這樣,學校教育(Schooling)的目的是什麼?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。由此引伸的是若我們仍只用演講式的教學法,效果可能不大。另一方面,筆者並不擔心學生不懂找資料,相反,學生是否有判別及選擇資料的能力,這才是最重要。任何人都能把自己的意見上傳至網上,互聯變成沒有監管的圖書館,這對於分析力未發展完善的中學生其實是十分危險。因此,我們必須教導學生如何辨別及選擇有用的資訊,而筆者認為這才是資訊科技教育的首要任務!因此,我們不應再只強調以知識為本的教學,相反,我們應以能力為本,培養學生的分析及批判能力。不幸地,這是香港中小學教育一直所忽略的!

結語:

本文的討論是筆者這兩年來與不同人士討論的總合。,在此,多謝所有曾與筆者討論的人士。本文的觀點亦非新鮮,也非全面,筆者只盼可收「拋磚引玉」之效。

 

(本文初稿原載於: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教育學會「會訊」二零零零年第三期。現略作修改,並蒙該刊總編輯允許轉載,謹此致謝。)